企业搬迁,员工不肯去,怎么办?

人事问题
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:我公司注册在某工业园区,由于政府拆迁原因,我公司决定要搬迁至另一处厂房继续生产,新厂房地点仍在该工业园区。公司希望搬迁过程能够顺利,公司所有员工都能够按照公司要求顺利搬迁至新工厂,尽量将搬厂造成的损失降到最 低,保证生产的有效持续。希望各位HR大咖们能够提供宝贵意见。

案例解读
公司搬厂涉及到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变更,从法律上来看,员工工作地点发生变更的,需要获得员工的同意,在员工不同意更改工作地点的情况下,公司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此时需要依法支付N+1的经济补偿金。在实务中判断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否发生变更,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做经济赔偿: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如何约定的是公司注册地址、还是城市名、还是城市辖区名?搬迁后是否会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影响?比如是否增加员工上下班路线、时间、成本等等。

应对方法
企业因业务需求需要搬迁,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,对于员工而言同意到新地址去的,继续履行劳动合同;不同意去的,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,并给予经济补偿金。

工厂搬迁,属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,员工不去的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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