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休婚假、病假、陪产假、年假,怎么处理?

【人事问题】
【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十】我们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无权要求休婚假、病假、陪产假、年休假等有薪假?现在有一个员工试用期才一个月,却要求休婚假,我想问问,我们直接按照规章制度不予批准是否可行?如员工强行试用期休假,公司能否直接按旷工处理?达到三天可否直接开除?请教各位HR大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建议?

【案例解读】
依法员工有权休婚假、病假、陪产假、年休假及其他法定有薪假期,当然休假理由必须真实。试用期员工也是公司合法劳动者,应当享受与转正员工同样的休假待遇。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试用期员工无权休假并不符合法律规定,有可能被认定为相关规定因违法而无效。因此,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无权休假并无合法性。

【应对方法】
试用期人员有年休假、法定带薪假期,试用期人员除了工资结构与其他正式工不一样之外,其他待遇都应该一致,包括年休假法定节假日。但是试用期本来就短,员工一休长假,导致公司没法在试用期间对员工进行充分考评。所以,除非是在试用期内,用人单位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开除员工作为解决方法。但在实际工作中,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很多用人单位普遍面临的难题。因此在试用期间,公司可以提前声明将试用期出勤率作为员工的录用条件之一,对于出勤率达不到制度要求的,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如果是年休假、法定带薪假期,公司有权统筹安排,如果试用期员工因病需要治疗,可以将试用期终止,等到员工病好返岗后,再开始延续计算试用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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